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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使用办法
发布日期:2017/06/08 20:00:29来源:本站

       禅城区是佛山市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传承和创新佛山岭南文化的核心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繁荣和发展,建立健全宣传文化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和鼓励出精品、出人才,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实力和人文品位,较好地实施禅城区文化产业规划,促进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佛山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战略精神和“智慧佛山,文化先行”的战略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区争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的战略目标,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产业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建立知识型、复合型、创新型的宣传文化人才队伍。让各类优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人才环境,推动禅城宣传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二、夯实基础,加大扶持,实施优秀人才计划

     (一)实施“315人才带动工程”,构建宣传文化优秀人才智库

       根据《禅城区关于引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示范区建设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佛山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培养使用工作办法》和《佛山市禅城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政策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思想文化各类型各层次人才培育机制,用5年时间,分3个层次,组织拔尖人才“以一带五”,在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文化产业等领域培养一批专家、学者和优秀人才。重点培养5名左右在全省、全国范围有一定影响的杰出人才;有计划培养25名左右在全市起学术带头作用的拔尖人才;培养125名左右思想业务素质和发展潜质较好的优秀人才。构建禅城优秀的宣传文化专家、学者和复合型人才智库。

     (二)设立禅城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使用专项资金

       设立禅城区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使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通过激励和鼓励的措施,为增强禅城文化软实力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1. 扶持资助区宣传文化优秀人才

     (1)入选5名重点培养的人才,每人每年可申请专项资金3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和培养对象的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各提供50%。

     (2)入选25名拔尖人才,每人每年可申请专项资金1.5万元。其中,专项资金和培养对象的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各提供50%。

     (3)入选125名优秀人才,每人每年可申请专项资金0.5万元,原则上由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解决。

       禅城区资助“315人才带动工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优秀人才承担重点课题、重点演出活动以及科研、创作、展览、进修、培训、出版专著、制作音像制品、举办个人专场演出、外出考察和获奖成果的奖励等提供必要的资助。其中,考察经费资助原则上不超过各培养对象专项资金的15%。经过5年培养届满,经专家考核小组考核认定,对培养对象中成绩优异的给予扶持。对培养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单位,届满时予以资助。

       2. 贯彻落实《佛山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培养使用工作办法》

       贯彻落实《佛山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培养使用工作办法》。凡符合市级在该办法中的标准,同时积极参与和支持禅城区宣传文化建设的优秀人才,我区给予资助和扶持。

       三、创新培育机制,提高人才培养实效

       优秀文化人才是禅城“大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每年要以15%的递增比例加大对禅城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坚持和完善“315人才带动工程”的优秀文化人才培养体系,以带动宣传文化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一)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充分利用禅城区位优势,加强与广州等周边城市有关高等院校的合作,整合培训资源,搭建文化交流活动的公共平台。以文艺协会团体为主体,按每年每个协会、社团补助2万元的标准,鼓励支持其与基层文化单位的互动和合作。支持重点人才举办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会,通过举办各类型培训班、进修班和专题讲座等,加大对文化人才的培训力度。

       根据禅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组织各类文艺文化人才开展宣传文化人才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活动,更好地发挥人才的自身优势和作用。

     (二)完善沟通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每年投入5万元经费,完善更新“宣传文化人才库”工程。建立宣传文化高层次人才联络员制度,采用定期座谈、主动访问等工作方式,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人才的有关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文化人才的实际需求。

       加强镇(街道)村和学校企业等基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以服务社区为重点,探索建立以宣传文化领域专业人才、大学生和社会各界有宣传文化工作特长的人才为主体的宣传文化人才志愿者队伍,一方面强化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帮助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队伍提高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增强宣传文化工作的影响力,调动优秀人才加入宣传文化工作队伍的积极性,拓宽宣传文化人才选拔渠道。

       四、建立推广体系,体现人才价值

       宣传文化人才优秀成果的市场转化对文化产业发展有孵化作用。要建立推广体系,搭建市场桥梁,充分体现文化人才价值,加快禅城文化产业发展。

     (一)加大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使用专项资金的运作,建立文化艺术与市场的推广体系。对积极采用举办个展、作品研讨等多方式进行宣传交流的各门类文化艺术人才,要按举办规模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增强宣传文化人才的自我供养机能。

     (二)扶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典型。对于获得“中国文化产业创新奖”等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类奖项的优秀人才,按照获奖等级标准,给予1-5万元扶持。

       对于促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典型,可采取重大公益项目政府文化采购、重大文化产业课题招标、重要文化产业项目补助等机制,给予相应扶持。

       五、扩大交流平台,提高人才聚集效应 要逐步扩大交流平台,形成良好的人才机制,集聚适宜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使禅城成为优秀宣传文化人才洼地。

     (一)加大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使用专项资金的倾斜使用力度。要加强文化产业协会、文艺社团、协会的组织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改革和创新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扩大交流平台。通过各类活动,凝聚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社会影响力的宣传文化人才。

     (二)结合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加快载体建设,留住人才。以四大文化功能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加强宣传文化人才与功能区、园区建设的沟通与了解,筑巢引凤。每年安排10万元,鼓励和支持园区建立“大师工作室”、“名人工作室”、“艺术家之园”等;鼓励和支持园区以合同聘用、借用、兼职、咨询、讲学、顾问等形式,采取推荐、自荐、引荐、公开招聘等多渠道、多途径广纳人才,打造禅城文化活力区,提高人才聚集效应。

       六、强化管理,健全机制,提供人才培养使用制度保障 管理和机制是提高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使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成立禅城区委宣传部牵头的宣传文化人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加强对宣传文化人才工作的领导。负责对人才的认定、选拔、培养、评审、考核、引进和管理等工作。加强对重点人才培养、使用等情况的考核和跟踪。相关部门单位要成立工作组,固定办事人员和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管理,加大投入。要强化对宣传文化人才培养使用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带动和导向作用。完善综合协调部门、人才归属主管部门、人才所在单位等多层次资金配套措施,多渠道筹集和投入培养资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组建相应门类专家评审委员会,加大对资金使用的动态管理和考核,公示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服务,增强聚力。要建立宣传文化专家顾问信息库和优秀人才档案库,建立人才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全区文化人才档案,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跟踪考察、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整理,进一步做好管理、服务、协调和推荐等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统筹做好对国家、省和市政府部门关于人才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强化人才宣传机制。新闻媒体要创新形式,经常性开展人才政策宣传报道,不断加大对优秀文化人才及其优秀成果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出一批德艺双馨、群众认可的宣传文化人才优秀典型,发挥好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